不知道颳了几天的白毛风,让地上的积雪足足能没过人类小腿。

也正好和野狼的四肢一样长。

也正因如此,还算勉强能让野狼的速度慢下来。

“女人进屋,男人拿枪!老丈~~大哥!你是不是也有枪!赶紧拿出来,他娘的,再不拿出来可就没命了!”

陆星河身上有枪,叶不凡就是带枪来的。

王带把这小子除了喜欢女人,就是稀罕枪,所以来到这里之后,那到枪就直接藏在了衣里。

“我~”

“还装啥呀,你昨天喝多了都说了,有个土銃子!”

文人墨客关键时刻就是有点矫情。

他都从空间里往外掏枪了。

你这还惦记著自己平反的规矩。。。。

不过,叶不凡此时可不用等陆星河指挥。

他的枪法最准,射的最远,也是最先开抢的。

二三十头森林狼,跑起来气势惊人。

口中的狼嚎声不断,嚇得羊圈里的公羊都不敢起身。

森林狼没有习惯这边的方式,不像草原狼一样,目標只在羊圈里。

所有的牺牲和目的都是为了多抓几只羊带回去。

而森林狼的习惯则是先和敌人干,谁最后活著才能分享猎物。

这两种方式不能说谁好谁坏。

只不过是因为环境不同,才有的不同选择。

“这真是咱家那边的狼呀!我记得不是清理过一次么,怎么还能有这么多?”

叶不凡听过牛马二人以前打猎的故事。

这从过年开始,已经干了不知道多少头狼了。

弄的他都有点麻木了。

感觉自己是不是穿越到原始森林了。

“干吧,我估计是人为的,你多乾死几头,距离近了我们在扫射。”

呼啦啦的狼群听到枪声也没有害怕。

只是越发的分散,想要给陆星河几人包围住。

不过,只要不近身,对陆星河来说就是好事。

拍了拍来福四条狗的头。

让它们守住后面,隨即发挥。

他们三个,加上拿著自己做的土銃子的老丈人,正面迎击大多数的野狼。

单点枪声,扫射,还有土銃子的闷响。

加上王带把嗷嗷的叫声。

等到叶不凡也切换成扫射模式,这个狼群就剩下十几头了。

见狼群衝下来的速度没有那么快了,还略有一一点撤退的打算。

陆星河眯起眼睛,跟叶不凡说了一声:“骑马!追!!”

“追?”

“对!赶紧的,把狼都给打死,森林狼记仇,这尼玛不打死的话,这边永无寧日!”

斩草要除根,何况还是为了自己老丈人。

这边只有两匹马,王带把隨性就被留了下来。

叶不凡比较专业,骑马之后就拿著五六半冲了过去。

骑兵和步兵的差距真的很大。

叶不凡骑马在狼群中闪转腾挪。

手中的56半就跟死神的镰刀一样。

至於陆星河,刚上到马身上,就硌的篮子生蛋”生疼,这玩意就跟骑自行车一样,只要坐得不好。

那一趟下来,基本上就要噶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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