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王带把说的正起劲的时候。

一直指方向的来福突然探出头嗅了嗅空气的味道,接著就变得烦躁起来。

一个大跳,从陆星河的口袋里跳了出去。

而后快跑几步跑到一颗松树旁边,闻了闻树根的味道,又在地上四处翻找。

“汪汪!”

来福小蹄子一个劲的翻腾,从雪地里找到了一个捲菸头的报纸。

然后就跟炫耀似的,叼起报纸交给陆星河。

“呦,这是谁留下来的,还没湿呢,一看就刚过去不久。”

现在的汉子一般抽的都是菸叶子,条件好的买专门捲菸叶子的纸。

条件差的则直接去大队或者林场扯两张报纸,也就够抽哥十天半个月的了。

“是不是孩子的家人?”

王带把说完,叶不凡也凑了过来。

“叶哥不能,孩子丟了这么多天,家人应该没有心情在这时候抽菸吧,而且你们看来福得状態。”

隨著陆星河的手指,三人一同看向来福。

这小狗崽子並没有因为找到这玩意而放鬆。

而是一直看著一个方向直著急。

就像想要跑过去,但它还感觉自己实力不行,不敢过去一样。

“这是发现猎物?”

“差不多,应该还有抽旱菸的那个傢伙。”

三人对视一眼。

来这山里目的就是为了找人,而还这么巧的在一个方向遇到了,就没有要躲的道理。

不过如果目的是为了打猎。

荒郊野外遇到人最好还是躲一躲,不要过去凑热闹。

万一遇到的是一个不守规矩得猎手,见到人直接放狗,或者是自己做一把土统子放在身上。

那一枪崩过来,都没地方说理去。

“走!过去看看,叶哥你走在最后面,要是那边人不好说话,或者要动手的话,你就摸过去控制他。”

陆星河说完,叶不凡点了点头后直接钻进了林子里。

转眼就消失不见了。

看的王带把直淌哈喇子。

“这专业的就是不一样哈。”

“你要是脑袋里不总想著那玩意,多思考思考別的,你也行!”

王带把听完,尷尬的摸了摸脑瓜子,抱起来福继续朝著那个方向走去。

等翻过一个山头,越过岗梁子超那边看过去,正好看到一个穿著皮衣,带著狗皮帽子的男人指挥著面前的狗帮。

男人嘴里叼著旱菸,看动作十分悠閒。

而那个狗帮足足有六条狗子,正將一个大个子团团围住。

跟著男人的指挥分批次的上前骚扰。

“我去那几把是个啥玩意,这么大个!”

王带把看著大个子目瞪口呆,就连陆星河看到这玩意都惊讶起来。

大个子就是东北山林里的马鹿。

这玩意比梅鹿大了不止一点,成年马鹿最大的都能超过一千斤,头上长著两个大长角,战斗力堪比小型坦克。

而且公母的战斗力完全不同,母的马鹿头上没有犄角,只会用蹄子踹人。

但是公马鹿,那宛如铁锤般的大角,撞倒人身上绝对能给人顶个对穿。

然而,就这么一个成年大马鹿。

在狗帮的围攻下却显得十分慌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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