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完酒的第三天。

刘大宝跟隨齐百春,一眾人马佯装成运货的脚夫,赶往定平县。

夜里下过细雨,天冷路滑。

车马行进速度缓慢。

好在路程不算遥远,傍晚时分,老远已经能看见定平县的城门。

“大人,进城后,大楚就要变天了吧?”

停车休整的时候,刘大宝从马背上取下水袋,递给齐百春。

齐百春没有喝。

“变天不至於。”齐百春指著天空,“乌云会淡一些。”

“帐本的主人,这么厉害?”刘大宝吃惊道。

“嗯,天下,有大半实际上是在他手里。”齐百春嘆道。

刘大宝长呼一口气,不敢再问。

“陆天明今早没来送你?”齐百春隨意道。

“没呢,他身子不好,冬天早上一般不出门。”

“嗯,腿脚还好说,但肺疾,最怕的就是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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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是吗,药吃了好多,不见好。”

“等你调动的公函下来,可以把他接到县城,住署里也没关係。”

“谢谢大人。”

“走吧。”

一行人马整装待发,刘大宝刚准备照马屁股来一巴掌。

却发现定平县方向奔来几十匹马。

一匹两人,粗略一算,有上百號人。

当头一人是穿青衣的捕快,閔昌。

其他人,刘大宝也认识,出自十里镇巡检司。

周世豪赫然在列。

“哟,齐大人,您这是干私活呢,怎么官服都不穿?”

閔昌翻身下马,嘴里叼了根狗尾巴草,表情囂张。

齐百春蹙眉,抬手示意大伙停下。

“閔捕头,我车马部做事,还轮不到你来管。”

“齐大人说笑了,我就一捕快,多大胆啊,敢管车马部。”

齐百春没回话,面色凝重。

閔昌,明面上是个捕头。

但穿县衙的青衣之前,可是江湖上有名的侠客。

人称,狂刀閔阎罗。

那手追风刀,舞起来如疯魔一般。

只不过配不得侠客的名號。

十五岁初出江湖便杀人无数。

哪怕是老幼妇孺,在他眼里和猪狗无异。

“齐大人,您要运什么东西,我不管,但是有一样物件,你得还我。”

閔昌来到近前,轻轻摩挲刀柄上的追风二字。

齐百春长长嘆了口气。

“好。”

说著,他转身轻拍刘大宝肩膀:“你回十里镇,找陆天明。”

“大人,那你呢?”

閔昌凶名在外,刘大宝已经知道此事不是勇气能解决的。

“我断后,走!”

话音落地,齐百春猛地转身,从腰带中抽出一把软剑。

刘大宝心知不是意气用事的时候,翻身上马,一手捂著怀中帐本,一手照著马屁就是狠狠一鞭子。

“呵,点子要溜?周兄,我跟齐大人玩玩,老鼠你去追。”

閔昌根本没把齐百春手里的软剑当一回事。

吩咐好周世豪去拦刘大宝后。

话不多说,一矮身,已出现在齐百春身侧。

“听闻齐大人年轻时也是定平县道上一等一的人物,今儿我跟你比个高下,別太认真,就当是玩儿。”

閔昌当真自负。

刀剑无眼的生死关头,竟然还有閒心调侃齐百春。

“閔昌,你搞清楚,我家大人是朝廷命官!”

有一署丞提刀来拦,照著閔昌后脑就是一刀。

閔昌嘴角微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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