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既然已经恢复,李红兵不想留在家里发呆,而是准备去丰泽园那边看看。

对丰泽园,除了前世在网上看过几篇相关的报道,也就脑海中接受的部分记忆,了解相对有限。

既然决定把那里当成接下来刷经验的地方,李红兵自然要尽快熟悉起来。

“不行。”

一听到李红兵的这个打算,李红梅想都不想就拒绝,“你现在身体都还没好,那么着急去工作干什么?

后厨的工作又不轻松,你让我怎么放心?

昨天我已经托人去丰泽园帮你请了假,这几天你就安心留在家里休息。

咱们家现在又不需要靠你养家,你现在最主要的任务,是早点把身体给养好。”

被李红梅拒绝,显然在李红兵的意料之中。

不过他也不着急,咬了口馒头,略显夸张的说道:“姐,你看我现在身体已经好了,而且特别棒,能扛两袋大米呢!”

李红梅闻言,有些无奈。

见李红兵坚持,再加上他的气色确实比昨天好了很多,拗不过他的李红梅,最终还是同意了。

吃过了饭。

等李红梅洗好碗筷,李红兵便同她一起出门。

“欸,红兵,你这是去哪?”

刚一出门,就碰上了住对门的阎埠贵。

“阎大爷,去丰泽园上工。”

李红兵回了一句。

“你身子骨好利索了?”

一听李红兵这么快就要回丰泽园工作,阎埠贵有些意外。

之前还昏迷不醒,昨天刚醒过来,居然好的这么快。

“好的差不多了,谢阎大爷关心。”

结束了和阎埠贵的寒暄,李红兵跟着李红梅出了四合院,很快就分开了。

两人并不同路。

李红梅所在的食品厂,就在这一带附近,并不是很远。

而现在的丰泽园,则是未来的总店,在珠市口西大街那边,邻近前门大街,距离南锣鼓巷足足有五六公里。

不过丰泽园有专门的学徒宿舍,李红兵为了方便,有时候会住在那边。

这个时候,市区早就有了有轨电车,公交车覆盖了一些主要路线,所以并不用全程走路。

不多时。

李红兵先是步行到了北新桥,然后搭乘2路电车到了前门,再往附近的珠市口走去。

当李红兵抵达此行目的地,不由驻足。

青砖灰瓦间,院落藏于喧嚣街巷一隅,门面并不张扬,仅悬一块黑底金字的匾额,朴拙遒劲的“丰泽园饭庄”五个大字,映入眼帘。

这就是1952年的丰泽园,一座四进的四合院。

早在多年前,四九城就已经流传着“抓药同仁堂,酱菜六必居,穿鞋内联升,吃菜丰泽园”的民谣。

时至今日,丰泽园也有二十多个年头了。

“红兵,听说你不是生病了吗?这么快就好了?”

刚进入丰泽园,就有人主动跟自己打招呼,李红兵回忆了下,然后跟对方说道:“刘哥,没什么事了,我今天就赶紧过来了。”

对方的名字叫刘强,是丰泽园的跑堂伙计,也就是服务员。

刘强闻言,不由笑道:“嘿,你这一回来,小吴估计高兴坏了,这两天他蹭勺都快蹭哭了,挨了师傅们好几顿熊,都跟我抱怨了不止一次。”

一时间,李红兵都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了。

这个蹭勺,本是他的工作,因为这两天他没来,自然找了别的人临时顶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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