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 办仙份证
大会结束,一众仙尊各怀心事出离天宪殿,往八方而去。
有一条传闻和一条流言,火速传遍了仙界妖山。
传闻曰:
“孙悟空在骊山单挑五十六位仙魔、三百六十余元婴妖修。
“拔毛变出八千化身,真能敌过十万天兵!
“一战过后,只有五人侥幸逃脱。”
从此,三界仙妖提起齐天大圣,再不带“五百年前”四字。
流言曰:
“灵山失了唐僧肉,西方佛魔难延寿。
“天要不安了。
“如来佛祖也会像黄角一样,率诸佛妖魔反了天庭!”
自此,西牛贺洲开始动荡,整个仙界人心惶惶。
……
长安出了那么大的乱子,在最新法案生效后,城隍爷一点时间都不想拖,立刻派一众仙官神吏,跑到骊山找唐玄慈。
骊山虽然属于私人财产,没有骊山老母的同意,何方神圣都不可侵犯。
但有一类人除外,那就是执行仙务的天仙。
你要是不配合,那就是妨碍仙务,触犯天条。
毕竟,不是所有仙都能叫天仙,只有受了天庭仙箓的才算。
而什么地仙、散仙、鬼仙、真仙……巴啦啦小魔仙之流,不过属于杂项分类,其中大多还是硬往上靠,自己给自己贴金罢了。
(阎王也是天仙、土地也是;天仙的修为不一定有多高,只要有“能力”,理论上肉体凡胎,智商80,也能做天仙。)
骊山老母没有妨碍仙务,直接命人把城隍仙众带上主峰仙府,亲自陪金蝉哥哥在正厅中见了他们。
他们忙活了好一阵,在使用十几人设阵才能催动的上品照妖镜,对着唐玄慈的身体仔细窥探之后,终于得出了一个众所周知的结果——
修为已至仙人境界!
接着,一位户曹仙官正式告知唐玄慈,他不再为凡人,今后必须恪守天条,否则将依法严惩。
说完,还拿出三部厚重法典,对唐玄慈说:
“这是最新拓印的诸天条目,百两黄金一部。圣僧你最好要看看其中的《三界众生典》和《天谴律》,免得以后吃亏。”
一听这话,老母身旁的爱爱立刻吐槽道:
“百两黄金一部,这书皮子是金子做的,还是书页子是金子做的?咱们山中有琅嬛书阁,到时自会更替,姥…圣僧就不必向你们买了。”
那仙官只是想赚点外快而已,对黎山老母的人不敢不敬,听了这话只是解释了一声,便准备作罢。
却听唐玄慈淡淡道:
“还是该买的,这三部法典,贫僧都要了罢。”
说着,摸出一张天地银行的飞钱,递给那仙官,将三部天条接了过来。
想当年,他在母星蹲了两次大牢,还差点被枪毙,多少是吃了没背熟法律的亏。
现在只三百两,就能让烧杯完整得吃透天条,也不会引起黎山老母怀疑,真是太值了。
而黎山老母见状,却暗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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