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章 内容为王
林灰觉得,等什么时候他能一边赚钱一边把“自我实现”或“自我超越”给兼顾到了。
或许那个时候的他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成功吧。
这一切对于此时的林灰依旧有些遥远。
不过问题不大,林灰有耐心等到那一天。
连重生这么离谱的事情都发生在林灰身上了。
他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到呢?
虽然在林灰看来黄静的话语在表达上略有偏颇。
但对于黄静释放的善意林灰还是很感谢的。
林灰回应道:“这怎么能叫多嘴呢?
你也知道一个人的思维终究是有局限性的。
你的建议对弥补我的思维盲区很有帮助。
在前行的路上能听到这种建设性的意见是一种幸运。”
林灰接着道:“你还有什么建议,不妨也一并提出来。”
黄静:“既然我们聊到了ip。
我的建议是你不要仅仅将目光放在游戏ip上。
游戏ip固然有一些优点,但是缺点同样不少。
相对于其他内容类型。
游戏的用户门槛往往较高,传播速度不如其他内容形式。
而去游戏开发成本和生产流程相对文学、漫画等内容形式成本更高也更为复杂。
也正是因为这种原因,游戏ip的数量偏低。
因此我建议你眼光不光要着眼于游戏ip,最好也能考虑下其余ip。
只要是有足够深刻内涵的内容,其余的ip也将有足够的价值。
以你的财力想涉足其余ip领域也不是一件难事。”
林灰感觉黄静所表达思想内核居然是“内容为王”的那套。
在这个移动互联崛起几乎铺天盖地鼓吹流量为王的时代。
居然还能有人没忘记内容为王这样的思想,林灰不禁觉得有些幸运。
不过林灰也并没有流露出太多多余的情绪。
林灰:“你说的这些确实是个问题。
最麻烦的是大量经典游戏ip的资源是掌握在美日韩企业手中。
我國原创的优秀游戏ip数量稀少。
近几年的游戏,几乎都是翻来覆去的在西游ip上折腾。
一点新意都没有。”
黄静:“我觉得如果你对ip感兴趣的话。
倒是可以趁着手里现金流充沛,提前收购一些ip。”
林灰:“你的这个建议我不是没有考虑过。
看起来收购ip很容易,不过实际执行的话恐怕没那么容易。
涉及到ip的话一般有游戏ip、影视剧ip和网文ip。
游戏ip基本不用想了,想从版权方那里收购不存在的。
玩得转游戏的基本都不差钱。
因此很少会有游戏ip的版权方会选择将ip往外卖的。
基本都被“内部消化”了。
有的游戏厂商或许不会自己拍影视剧,但也会选择投资的方式。
总之,以游戏厂商的秉性,向来是肥水不流外人田。
指望着在游戏ip上分一杯羹太难。
涉及到影视剧ip、网文ip,这类ip的版权方倒是很少会大包大揽地吃独食。
但这些版权方也不傻,开价基本都是狮子大开口。
现在可不是早些年时的情景:
——版权方根本意识不到ip价值。
现在的版权方各个都猴精。
一个个好似粘了毛的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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