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麋鹿骑士(下)
在进入会客厅前,普瑞斯又被搜了一次身。这一次搜身要细致得多,从上到下每个能隐藏小刀或匕首的地方都被摸了一遍,连鞋底也没放过。
随后他在大厅中见到了击败公爵联军的人——灰堡四王子、边陲镇领主,以及新的西境执掌,罗兰.温布顿。
这名王子有着一头象征王室血脉的灰色长发, 面孔看起来十分年轻,顶多二十来岁。他没有束发,也没有佩戴任何冠冕。握着鹅毛笔的手指修长,同样的,在他手上看不到一枚珠宝戒指或指环,就连手链也没有——这在贵族中十分罕见。
“普瑞斯.迪萨,麋鹿伯爵的骑士?”罗兰靠在椅子上, 翻看着手中的名单。
“是的, 殿下。”普瑞斯单膝跪下道。
他到现在都很难相信,就是这样一个脸上连根胡子都看不到的人,能率领一帮矿工和猎户,击败盘踞西境已久的莱恩公爵。
“你识字吗?读和写呢?站起来回答。”
听到这句话,普瑞斯又恢复了些许精神,下矿洞挖矿他肯定是不会考虑的,至于另一个选择……“殿下,不知道教师的薪酬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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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会,殿下,这是一名骑士最基本的要求,”普瑞斯晃悠悠站起身,忽然想到有些老骑士被册封时灰堡还没流行起文武双全这一套,又补充道,“我是说,新一批骑士。”
“很好,”王子点点头,“那么我现在做出宣判。”
普瑞斯稍稍心算了下,发现一年就有近3枚金龙的收入,而且还能逐年递增,只要过个四五年,差不多就能追上自己领地的营收。“殿下,初级教师是什么意思……还有其他类别的教师吗?”
然而这些我并不擅长,普瑞斯心想。他犹豫了下,才开口道:“殿下,养鸡养鸭算吗?钓鱼我也很拿手。”话一说出来他便后悔了,这哪算什么技能,把它们丢在野外自己就能活,贵族里养猫养鸟的不少,还从来没人专门养过这玩意的。至于钓鱼……这跟狩猎一样,只能算个人爱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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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现在成为见习骑士后,首先要学习的便是读书认字,层次再高一点,各种礼仪也需要精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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