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他冲出帐篷,发现所有人都在抱头鼠窜,时不时有泥土和鲜血飞溅而起,向西边望去,穿着制式皮甲的“民兵”排成一条直线,静静站在营地外。震耳的轰鸣声中,公爵脑袋里只剩下一个念头——他们是怎么追上来的?亲卫连着砍倒数人, 才让蜂拥而至的佣兵避开公爵的位置,但也仅此而已罢了,无论他怎么咆哮, 都无法收束溃败的部下。无奈之下,奥斯蒙.莱恩公爵只好随着人流向后撤退, 这一退就是近十里。
骑士的时代结束了。
胜利终会属于自己,他想,但因此遭受的损失根本不是一个小镇能弥补的……想要再拿下北境几乎已成泡影。该死!如果能抓到罗兰.温布顿,一定要将他碎尸万段才好。
……
“可是大人,赤水河上的船队不只来自长歌要塞,还有柳叶镇、坠龙岭和赤水城的船只,若是全部截下来,会不会……”金银伯爵犹豫道。
“难道是女巫?”麋鹿伯爵呢喃道。
到下午三时,公爵命令骑士停止前进,等待后面步行的人跟上。接近黄昏时,佣兵和自由民才陆陆续续追上骑兵。众人又是一番忙碌,圈出一块地草草搭设帐篷了事。
只要过了今天这一晚,明天他就能赶到长歌要塞——高达三丈的青石城墙对几百人的部队来说如同天堑,就算对方拥有射程极远的新型武器,他也能用墙后的投石机进行反击。这笔账,他一定会跟王子好好算算。
他不明白怎么就败了,明明那道防线薄如蝉翼,只要轻轻一捅便能贯穿,骑士们却像看到了魔鬼一般四散而逃。他甚至不能去责怪别人,因为冲在最前面的,就是他麾下的精锐骑士。
莱恩公爵不悦地扫了他一眼,失败一词在他听来显得尤为刺耳,“我们还没有失败,”他强调道,“一场战斗的不利无法改变最终结果。只要回到要塞,我可以再征召起一支队伍,同时掐断赤水河上的贸易。没有粮食补充,边陲镇撑不了一个月。只要他敢把那些村夫带出来,我的骑士就能从侧面和背后击溃他。”
营地最大的帐篷里,五大家贵族聚成一团,面色苍白地望向莱恩公爵,而后者的脸色也好不到哪里去。
昨天负责侦查的骑士没为什么发现追兵!?
夜晚无法行军,即使四王子打算追击,从拂晓时分出发,首先遇到的便是留在身后的佣兵。他想,哪怕这群废物一触即溃,也能给自己争取到不少时间。
“大人,我……不太清楚,”雷恩扶着脑袋,“只听到轰鸣声不停响起,他们就成批的倒下,特别是最后那一响,冲在第一位的骑士好像突然间撞在一堵无形的墙上,我看到他身子一震,头和手臂四分五裂,就如同……”他想了想,“从城堡顶上丢下去的鸡蛋。”
“谁能说说看,他们到底使用了什么新武器?距离比弓弩远,又不像投石机那样能看到抛出的石块,”他瞅了雷恩.梅德一眼,“你当时也冲在前列,有看到什么吗?”
“公爵大人,快走!”亲卫牵来一匹马,大声喊道。
奥斯蒙.莱恩这才从茫然中醒悟,他翻身上马,跟着亲卫向东狂奔。然而刚出营地没多久,他们就看到了另一支一模一样的部队。
同样制式的皮甲,手中握着奇怪的短棍,排列成整齐的一排,就连表情看上去都仿佛一样。
紧接着,公爵听到对面响起了极富节奏感的乐声,王子殿下的部队迈着整齐的步伐,向他迎面走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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