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少时,约13岁至17岁时吧!笔者忘了,差不多是那个时期,看到一个人的文笔很傲气又与眾不同,已经知悉到笔者此生望尘莫及,那个人叫李敖。(百度搜文學馆)
算是笔者那时期佩服的人物,而且他竟然还是活著的,因為那时候看到的书的人物都是作古去了。
当然,后来多年后,看到黄易也是活著的,这两人一者是少时佩服的,一者是青年时欣赏的。
以下的内容有些不是笔者的认同,不过笔者权说些什麼,总之顺手看看罢了,记我少年遗去的时光,以及所有人都一步一步朝向衰老及再见了。
魔侠守护者之一魔侠─李敖[
李敖(1935),字敖之,作家、政治评论家。毕业於国立台湾大学歷史系。1960年代在
了这一打抱不平,我付出了昂贵的代价。萧孟能居然受姘『妇』挑唆,翻脸情义,利用我帮他料理水晶大厦一件事做切入点,诬告我侵。
一开始,台北地方法院陈联欢法官判李敖罪,但到了高等法院后,林晃、黄剑青、顾锦才三法官却希旨承风、玩法弄权,判李敖坐牢半年。李敖自述:判决内容之蹊已到了离奇程度。
一、三法官竟不承认亲笔字据。二、三法官竟不承认科学定。三、三法官竟窜改笔录。四、三法官竟代栽证据。五、三法官竟捏造配偶。六、三法官竟歪曲情理。七、三法官竟对银行作业茫然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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