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桃依旧

这么晚了绝对不可能会是这么多的人类聚集在一起的,而鬼气森然,如此之浓烈,我往前走了几步,就确定我自己是撞见了鬼市。

所谓鬼市,就是百鬼聚集的市场。孤魂野鬼多的地方必然会存在鬼市,鬼市其实跟人赶集差不多,或者冥币买东西,或者以物易物。

但是鬼市在这世界上的存在是极少的,就如我说的,只有在孤魂野鬼多的地方才会存在鬼市。

而正常来说,人死了魂魄就会被黑白无常拉走,所以存在世间的 孤魂野鬼并不是特别的多。而此时这个小小的镇上居然,有如此热闹的鬼市,我不禁有些吃惊。

这代表着,这里有很多没能去地府投胎的孤魂野鬼。

怎么会有这么多的孤魂野鬼呢!

我吃惊的看着前面的那片阑珊灯火,一串串的红灯笼,将整条街道照的红亮亮的,街上什么鬼都有,古代的,现代的,书生装,武士装,落魄的或者绫罗绸缎的富人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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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量了一下整个地方,整个地方看起来就是古装片里面的那种场景,要不知道,还能以为这里是在拍古装电视剧呢,中间还有几个玩穿越。反正是什么年代的人都有了,清装,汉服,民国服饰,现代服饰……

要不是跟遇见城管一般赶紧逃跑,要不就是围攻死我,不管不顾我的可能性只有三十分的把握。

“地府有明文条例,孤魂野鬼不得过多的流落在世。这里已经超过了条例所规定的数量了。”阎王爷打量着柜台里摆弄着算盘的同样穿着一身鲜红色的衣服的女人说道。

我是天生的阴阳眼,看着上来的菜,只有想吐的###,一盘盘的菜,全都是恶心的虫子,上来的酒,绿油油的也不知道是啥玩意,撒泡尿都比这酒强来着。

我心道,这可都是鬼的东西,我要吃了还不得去了半条命。

阎王爷抬眉示意我看看酒杯里的东西,我一看,里面绿油油的液体已经不见了,变成了透明的液体,而且还带着一阵阵的酒香。

那小二将刚擦完桌子的毛巾往肩膀上一搭,喊了一声好勒,马上上。随后就跑了。

鬼市除了鬼是各式各样的,不分朝代之外没有什么特别的,就跟一些小乡镇赶集一样,女人们疯狂购物,男人们看见有用的就买,要不就在旁边的小吃摊上吃东西,或者坐进酒馆里喝酒。

我侧过头看阎王爷,这阎王爷虽然口气不怎么好,但是让人感觉,似乎跟我挺熟络的。我又想起了,那个时候阎王爷说过有跟我做交易,可跟我做的什么交易,我早就忘的一干二净了,现在这阎王爷出现在这里,我倒不担心他害我,就是好奇我们之间做的是什么交易,我是自愿答应他的,还是被他强迫的。

我无语的看着阎王爷,这阎王爷说话有点难懂,我能理解,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

我看着阎王爷下肚了一杯,这才也拿起自己面前那一杯,喝了下去。

“难不成,你跟我的交易,就是让我来帮你把这里的鬼都抓了?”我看着阎王爷怀疑的问道,我可不相信阎王爷会拿这么简单的事情来跟我换我半条命,傻子都能算出来,这样的交易,怎么看都是阎王爷吃亏。

但是进都进来了,见阎王爷没有开口点东西的意思,我也不知道该怎么点,便随便开口说了一句:“好酒好菜的上来。”

“你不好奇么?”阎王爷说道,“我不管这事。人间的是,我从来不管。”

“我可以掩盖你身上的人气。”阎王爷双手背在身后,脑袋微微倾斜的看着前面,“发现了问题吧?”

有阎王爷在身边,我就不忌惮了,到底这家伙是个百鬼之王,比我了得多了。

我是不敢吃这东西了,问阎王爷带我进这店是什么意思。

我不以为然地说道:“这事儿可不归我管,跟我说做什么。你们地府的事情,要是数量超标了,你派个鬼差来抓一些回去不就好了。”

我了个去,人间的人命都是你掌控着的,你居然说你从来都不管,那把生死簿给我算了。

确实味道不错,不浓烈,亦不太清淡,味道刚刚好,酒香扑鼻,下了肚还能回味到一股甘甜的味道。

思考了半天,我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干脆直接把自己掩饰成一个外来的鬼,然后打探打探。

想也想不明白,一想就头疼,我这人不大爱强迫自己的脑袋,所以索性不想的,反正也没人逼着我想,阎王爷都不着急让我多活几天,我还急着赶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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