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欢欢一眼,**觉得今天的她似乎有一点点不对劲,但是哪里不对劲却又说不上来,对于魁,就算是她也不能够随随便便就得罪的,这可是活生生的摇钱树。她看了看谱子,随后说道:“行行行,没事了,我就是到处看看,你继续。”斜眼看了张仲一眼,周毅问:“你吃进嘴了?”

将《小李飞刀》的谱子拿出来,欢欢说道:“这是周公子写给我的曲子,正准备好好练习的,你还有什么事吗?”

只要还是个男人,一个正常的男人,这个时候就不可能会把持得住,周毅自以为自己还算是个正常的男人,所以他也没有把持住……

周毅问:“那你为什么……我……”

对于他用“偷”这样的词语来形容,周毅显得有些不喜欢,他皱了皱眉头,说道:“不要那样说,这本来就是我写给她的,而且也是我让她发出来的。我有我的想法。”

等写出《红楼梦》的前面三回来,天色都已经微微发亮了,欢欢想起一个晚上周毅什么都没有玩到,反而帮了自己这么大的一个忙,不由得整个人都贴在周毅的后背上,在他的耳朵边吹气:“周公子,你再不做点什么,可就天亮了哦。你了那么多钱呢……”

周毅说:“看你那点出息,舔了一下也能这么高兴,好了,现在我们该考虑一个问题了,我没钱了。”

关门的时候,欢欢说:“中午饭你让人送进来。”

过了一会儿,他又问道:“那既然都是你写的,为什么不用你自己的名字呢,唐欢,似乎听到过这个名字,好耳熟的样子。”

明楼,门口,面无表情的周毅,和一脸满足的张仲。

于是周毅突然想起了奶茶妹。

过了几天,刚刚吃过中午饭的周毅正在房间里面小憩,外面却有人大力敲门,紧接着就是张仲震天的喊声,无奈地开门让他进来,周毅皱了皱眉眉头,问道:“我说你这读书人也就不能有个读书人的样子么?这样慌慌张张的成何体统?”

“那你怎么……”周毅有些愕然。

似乎是察觉到了周毅的目光,欢欢头也不抬,说道:“之前,妈妈一直告诉我们,千万不要和男人睡,说是为了保持处子之身,这样以后等名声在外的是会后再卖出去,可以有一个更高的价钱。”

转过头,看着桌子上写着密密麻麻小字的稿子,回想起这一个晚上以来两人的所有,她的嘴角露出一丝微笑,面色依旧潮红。

“喂喂喂,你倒是说话啊,笑什么,这本书写的真好,与你写的也不相上下,只不过你们两个的风格完全不同,这本书写得细致得多,更加适合细细品味。”张仲说。

欢欢接着说:“因为我不喜欢啊,她说的这个话,就好像我们只不过是一个用来赚钱的东西,等着客人待价而沽,和外面卖的奶茶有什么区别呢?”

他带着周毅往自家的奶茶店而去,后面,远处,一扇窗户打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目送周毅的背影消失在街角。

“你说什么?”张仲一听这个话,满脸不可置信的样子,手中拿着的书本掉到地上了都浑然不觉。“难怪,你听到这个消息都没有什么反应,原来就是你自己写的,想一想也是,出了能够写出《三国演义》的你,还有谁能够写出如此精妙绝伦的《红楼梦》”

“……”

张仲扬了扬手中的本子,说道:“出大事了,真的出大事了,你看看这个,又出了一个讲故事的了。”

值得一提的是,与周毅做的报纸不同,比较流行的方式是做一本只有几页的小本子,或者是像奏章(清朝才用于官员写东西给皇上查阅的那种折子)供人翻阅。

《红楼梦》的出现,可以说在眉州引起了轰动,那精彩绝伦的故事,那三生石的传说,无不让人如痴如醉,流连忘返,特别是提在首页的那一首诗,更是瞬间就传遍了整个文人圈子。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这首诗不仅仅应了书中三生石投胎成人这个**的景,更是应了唐欢身份的景。书出现不过一天的时间,大家就都已经知道了这部书为明楼的魁所作。于是明楼的生意顿时就好得不得了,更是有人重金想要成为唐欢的入幕之宾,却都被拒绝了。

几乎就在一夜之间,唐欢成为了大街小巷都在谈论的传奇女子,于是关于这个传奇女子之前的经历也都爆出来了,没有人知道她是什么时候进入明楼的,只知道她在挑选魁的那一天晚上一鸣惊人,以绝对的优势,当之无愧成为本年度的魁,然后一个名字叫做周毅的年轻人成为当天晚上她的客人。几天之后,她刊行《红楼梦》。

种种迹象表明,这个名字叫做周毅的人似乎与这本奇书有着非同一般的联系,于是这更引起了大家的兴趣,各种风雪月的故事经过人们的想象添油加醋地出现并且流传开来。加上周毅和唐欢都对这种传说三缄其口,没有办法验证,因此传播出来的故事似乎就成了轶事,然后大多数人都当了真,神仙眷侣的说法不胫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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