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富人和贵族路过,他们手里都拿着手绢、或者鲜,挡住鼻子。

嗯,脾气也象贵族。骑士刚放手,后面一个问了:“那你身后的是谁?不是贵族需要交税。”还是家里好。古镇那里不臭,因为四周都是森林,威廉姆斯庄园则挖了一个坑,当倒满后填上,再到一处挖个坑。

希宁感觉自己简直象只昂着头的大白鹅,虚张声势着:“我是威廉姆斯男爵家的小姐,路上碰到强盗,来城里报案的。”

这里就当做去地狱前的彩排练习,倒是真的去地狱,也就习惯了。

经过城门时,看到有两个人,一个被上枷锁,脖子和双手固定在木头枷锁上。上枷锁的话,一般不是什么大罪,就是示众警示。

走在屎尿纵横的臭烘烘大街上,两边都是用石头勉强堆砌起来的破房子,到处都是穿着破衣烂衫、皮包骨头、如同行尸走肉的老百姓。

结果他一脚踹翻了旁边的一个正在乞讨的将死老头:“这就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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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夜香是做不了肥料的,什么这玩意去浇地,人吃了地里长出来的东西不就会生病了,而且还吃的是……呕!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愚昧无知,一个城镇指不定就修士能认识字。而且有些修士字都认不全,拿着一本拉丁语的经书,嘴里跑火车,将教义说得天乱坠、怎么唬人就怎么吹。

手绢还可以理解,这鲜有用吗?鲜的香味和屎尿臭味混合在一起,是不是香臭香臭的?

这个拦着马的骑士,只有一米五的身高,脸上带着疤、还一口的烂牙。

真的太臭了,希宁用手捂着鼻子,可那股臭味一个劲往鼻子里钻。

相比起来,德古拉还真是仪表堂堂,这个自称贵族小姐的也养的不错,白白嫩嫩,不象平民和农奴那样骨瘦如柴。

这里大约只比传说中的地狱要好点,按照教会目前的说法,人生来就是有罪的,就是来受苦的,所以受到这些苦是活该,是磨练自己的意志。如果听话,多给教会点钱,那死后就能去天堂。如果活着不听话,继续作恶的话,就会去地狱。

还有一个就比较惨,是关在人形铁笼里,一动都不能动地吊在半空。应该已经死了,脸色都变成死灰色,应该死了有一二天了吧。乌鸦都将喙伸进铁笼,啄上二口。

希宁昂着头:“当然是我的表哥,爱沙尼亚子爵。”先胡诌一个再说,反正公、侯、伯、子、男,子爵和男爵多如牛毛,每个领地都有,没有五百也有一千,那些连字都不认识的,谁能记得住那么多。看外表,确实和普通人不一样,骑士于是放行了,还告诉他们,如果要报案去哪里报案。

当门口的仆人问是谁时,德古拉只看了一眼,他就呆若木鸡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德古拉就拎着这个人,就跟拎着小鸡一般,带着她长驱直入,一路走到了内室。

看上去主人打扮的老头,正在追着厨娘打情骂俏,吃得脸色红润、身材丰满的厨娘一边逃和躲,一边喈喈地笑。

呃,这个老头头发和胡子都白了,还追着看上去只有二十多岁的厨娘嬉笑。真是老当益壮呀!

老头目光看着浑浑噩噩被拎着的看门的,转而吃惊看着他们:“你们是谁?”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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