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中心的一圈,是最好的地段,就是黄金商业圈,这一圈不是教堂就是商铺。房子都是黑漆漆的,有点历史的。从这里能看到四周的远山,山上满是积雪。就是这圈高山,让这里与世隔绝,想要出去,就算有马,也需要费个二三天时间。在西面的高山上,遥遥地能看到一座城堡。尖塔高耸,气势磅礴,也是全黑的,感觉有点阴森。那就是德古拉城堡,距今已经有四百多年历史了。

而在贴边的柜子上,摆放着的是整整齐齐折叠好的下葬礼服。

二十公里的路,四匹马慢悠悠地小跑,一个多小时也就到了。拿出面料一看,希宁忍不住笑:“就这还是最流行最时新的?是倒是,就是一年半之前的。”

算了下时间,看着环境和记忆中的当权者,目前应该是在十六世纪后期的欧洲。

薇薇安得知要去镇上,高兴坏了。这里方圆百里也就一个镇一个庄园,那个大名鼎鼎的猎人一定去镇上的。

这个彩虹马屁拍得是又亮又香,男爵夫人都忍不住刮目相看了。顺着意思也来一个:“确实,只要是聚会时,他总是最显眼的。有人过来说媒时,我马上就答应了,晚上高兴得睡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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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主艾尔拉菲是威廉姆斯男爵夫妇的最小女儿,上面还有七个哥哥姐姐,不过在这个儿童死亡率比较高的年代,只活下来四个。二个姐姐全都出嫁了,嫁得比较远,到城里去了。二个哥哥一个还在城里的学校读书,一个在外面创业,等到爹死了后才回来继承家业。

裁缝的儿媳上来招呼,看到她胸口挂着的吊坠立即说:“原来是威廉姆斯男爵家的小小姐,有刚到的新面料,都是宫里都最时新最流行的。要不看看?”

希宁带着女仆上马车,小约翰忍不住多看了几眼,竟敢觊觎小姐,被老约翰在脑袋瓜子上拍了一巴掌。

“噢。”希宁不动声色地继续吃早餐。

价格还是挺便宜的,毕竟舍得钱做衣服的人并不多。

作为最小的、算是中年得女的女儿,男爵夫妇自然更加宠爱点。

身主这辈子大约到镇上没几次,最近一次还在三年前。这一来就看出身份来,证明吊坠在这里也是人人识得的。

马车停在了一个二层楼的酒馆店前,老约翰带着儿子进去收租,薇薇安则跟着她去旁边的针线铺。

现在的裙子,还是白色、亚麻色居多,并配上刺绣。于是男爵夫人选了一块中庸但效果看上去还是挺华贵的暗红色带黑色大丽纹面料,帮自己选了块苹果绿色的布料做长外套,并在衣襟上装上一排长长的短边,这样配任何裙子都行,披上就能出客聚会了。

“咳咳~”男爵心情大悦,装模作样地:“那个,镇上的一家租金该收了,都拖了一个多月了。正好老约翰要去,那你就跟着去吧,不要忘了戴项链。”

墨冥:“死要臭美。”

对呀,就是要臭美。世界多么美好,她到任何地方都要美美哒。

薇薇安将买好的针线小心包好,放进荷包内,跟着她走出了裁缝店。

一出店面,老远就看到了范思哲,范思哲也看到了她们,于是拉了拉宽边帽檐,走了过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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