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姆斯男爵身形高大、体态臃肿,再宽厚的睡衣也挡不住他的啤酒肚。对着已经打开门,准备进来的范思哲吼:“滚出去,这里不欢迎你!”
墨冥:“那是影视作品,不要当真。猎人从诞生开始,死得比血族差不多。他们能杀的大部分都是血族的新生儿,真正的贵族大约也只有二三个死在猎人手里,而且还是各种意外和外援造成的。这里又是一个位面,又是另外一个世界,所以这个任务没有限制,随意发挥。”薇薇安赶紧地起来:“小姐起来了?”
不过看这马,毛色油亮,四肢直而有力,是匹好马。在这个时代,这样的马就跟开着一架黑色高配法拉利差不多,怎能不让五线小镇里的小庄园女仆看得不怦然心动?看来当吸血猎人钱赚得挺多的。
而希宁则上床,躺下。
可能是见到的美男帅哥实在太多,上个任务的奥斯神族,一个个男神都是美得不象话,但也个个是千年大猪蹄子、万年大渣渣。
厨娘立即到旁边打了一份早餐,放在了她面前。
范思哲正要打算走,突然目光被二楼打开的窗户所吸引,那里站着两位年轻的女士,于是手指轻搭宽边帽檐,微微侧头行了个礼后,拉起缰绳,离开了。
此时身主的老爹,威廉姆斯男爵穿着白色亚麻睡衣,跑了出来。
希宁烦躁地翻了个身:“猎人和血族开战,往往不都是猎人胜利的嘛。”
可想睡回笼觉的想法是不现实的,墨冥又来打扰了。
一、坐吃等死。等到德古拉受伤回城堡时,顺路把身主当恢复体力的药。二、投靠范思哲这个长得马马虎虎的糙汉子,杀了德古拉,然后目送这个浪子骑上马,离开这里,寻找下一个目标。而身主继续在这里过着她的小日子,结婚生子过完一生。总不能让身主也跨上马、背上各种武器,跟着范思哲一起当吸血鬼猎人吧。当然也有可能失败,跟着范思哲一起嗝屁着凉。
就这留着络腮胡的糙汉子,哪里帅了?不是穿着一身黑都是帅的,还骑着黑马。
看到穿着漂亮裙子下楼的女儿,两个人穿着普通衣服的夫妇顿时瞪大了眼睛。
翻了翻眼,希宁起身。
“噢~”薇薇安差点没激动得晕过去。
穿上裙子,希宁下楼了。此时威廉姆斯男爵和男爵夫人已经坐在餐桌旁,吃着早餐。
这糊糊就是麦片粥吧,看上去一点都不好吃的样子。这就是中世纪庄园主、男爵小贵族家庭的早餐?还不如普通现代人的,还能弄个煎鸡蛋,培根香肠什么的。
墨冥:“想说就说吧,你不说我也知道。”
“范思哲和德古拉开战后,德古拉受伤会逃到城堡,可途径这个庄园,为了疗伤,会吸干四五个人的血。”墨冥提醒着,吵得她心情郁闷,没办法睡:“到时仆人会逃跑,而你的血是疗伤最佳的。你和你身边的女仆会一起被吸干,所以你要尽快站好队。”
墨冥:“今晚是德古拉的一个新娘被杀,两个新娘回去报信,第二天晚上跟着德古拉一起过来复仇。范思哲正好不在,德古拉先回去了。两个新娘嘴馋,多喝了点,结果被回来的范思哲杀了。德古拉再过来复仇,后天才会受伤。”
什么乱七八糟的剧情,不过应征了,任何事情不会一就而成,要来个反复后才能迎来大战,大战就是整个人生的巅峰。
希宁左右看了看,桌上还有黑面包,硬邦邦的。还有一个罐子,她拿过来看了看,是牛奶。
往麦片粥里倒了点,新鲜刚挤出来的牛奶,配上麦片粥,总算能下咽了。
希宁吃着麦片,很是随意地说:“我等会儿要去镇上买点针线,麻烦马车夫套好车。”
一听到这话,男爵老爹立即就炸了:“什么?不准去,你不准去见那个范思哲。”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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