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牙还牙、罪有应得”,这第二个要求还真是恨得挺深的。
她的尸体在小树林里,被野狗拖了出来,给林子里碰巧经过的人看到。开始腐烂。居然有人会崇拜这样的恶魔,经常会有人一些思想偏激或者说脑残的,跑到墓地去祭拜他,表达崇敬之情。
死时,嘴角带着轻蔑而得意地微笑。
恶魔想保持这样体面的生活,就不能让人怀疑。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找一个女性结婚,有一份体面的工作,又娶妻生子,这种五好家庭的男主人,怎么可能是虐杀儿童的连环杀手呢?
希宁揉了揉脸,这叫什么奇葩情节呀?没办法,谁叫这里的国家是这种法律。
专门喜欢挑孩子下手,折腾够了后,杀死埋了。有些甚至还有点气,并没有完全死,也被活埋了。
在他家里地下室,找到了一部旧电脑,里面存有他当时虐杀这些儿童的录像。他居然还拍成录像,以便将来可以反复观看欣赏。其中还有玛丽·朱莉的……
任务要求:
无错版本在读!6=9+书_吧首发本小说。
等半个月后,警察终于找到身主时,身主已经死亡多日。
经过法医检验,她死前受到过非人的虐待,估计有好几个小时。可她被捆绑着,堵着嘴。直到尸体发现时,她依旧被绑着,嘴被用胶带封着,布满尸斑和蛆虫在爬的身体上,满是伤口,都是小刀划的,一刀刀不知道有多少。最后数下来,有一百多刀。
可在同居的生活中,她就发现了恶魔隐藏极深的秘密。看着电视上那些失踪孩子的父母,哭得撕心裂肺、死去活来,终于有一天,她受不住良心的煎熬,去警察局举报了自己的未婚夫。
于是她的未婚夫成了通缉犯,可一直渺无踪影。半个世纪后,一个垂垂将死的老人,坐着轮椅,让人推进了警察局,说他就是世纪悬案里的,涉嫌十几起儿童失踪案、和虐杀艾玛案的主谋时,立即引起了轰动。一个年近九十的老人,无论之前犯下如何的滔天大罪,按照现行法律也不便再判处死刑。警察局了解全部情况,做了笔录后,将他收押。
各大新闻媒体对此进行了疯狂报道,就在法院即将开庭的前一天,他躺在了牢房里的床上寿终正寝。
警察将恶魔“请”入警察局“配合调查”,恶魔的律师立即过去,但未将他能保释出来。
没有尸体,找不到任何尸体。按照这个州的法律,如果没有尸体,犯罪嫌疑人又不肯承认的话,就不能判决有罪。
2、以牙还牙、罪有应得
1、不死
咳咳咳,又来了,又来了,又想让她黑暗了。
墨冥:“怎么又让你黑暗了?难道不是应该这样做吗?难道你想去报案,然后带着警察去埋尸现场,挖出尸体。”
这个是个好办法。
墨冥:“那么他会反咬你一口,说你也参与了。到时陪审团会相信你吗?如果你没参与,怎么知道得那么清楚,又怎么知道尸体埋在什么地方?”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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