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律院重修《九章律》,编大汉法典。不求律法完美,只求有例可循。以十年为期,添补增刪。另设“明法台”,归於参律院之下。以类讲武堂,专述法例,巡判陈案,以平冤屈,復清明。』

『著令。』

『大考工制定《考工典》立度量规范,监立铸造,锻打,水利等事。下立“均输台”以平各地物资,交通输流。』

『著令。』

『守山学宫增设格物博士,律令博士,与明经博士等同级別。』

『著令。』

『西京尚书台下设三事大夫,事徒大夫掌教化,事寇大夫掌刑律,事品大夫掌工农。相互轮值,三年一轮换,成绩优异且三者皆有轮换者,方可进尚书位。』

『著令。』

『农学士清查各地耕田户籍,编制《田户书》,以定户上下,人多迁,人少补,以均天下田亩』

『著令。』

『青龙寺科考三分,设明经科,明律科,明算科,各自取士。』

斐潜敘述著一条条的命令,然后在庞统手下一条条的成文。

这些命令,有一些是庞统熟悉的,也有一些是他完全陌生的,但是不管是熟悉还是陌生,都让庞统感觉到了一种新的活力,新的生命。

就像是看见新生命的诞生,虽然明知道这小傢伙小胳膊小腿小鼻子小眼,身上还带著血污和斑纹,却能感受到一种血脉的延续,文明的传承。

『除此之外,』斐潜缓缓的说道,『飞鸽传书到山东之处,广为散布……特別要说我们除了新政之外,还要设立大汉长老院……』

『地方三老?』庞统问道。

斐潜摇头,『类似,但不是。长老院……类似青龙寺之中,大儒辩经之处……』

三家分立,肯定少不了相互爭执,甚至是无谓的攻击,包括但是不限定於章程,事例,人身,道德等,而且绝多数这种攻击都是小题大做,並且耗费时间。有可能在朝堂之上,双方相互喷喷口水,就可以混过好几天,尤其是在遭遇外族侵略,又或是什么突发灾害的时候,分权之后的『內阁』之中相互扯皮,也不是大萌才独有的產物。

因此,斐潜就想要將扯皮和做事分开来,类似於青龙寺一样。在青龙寺之中,谁想要扯就可以扯,甚至还可以租赁高台大殿,邀请眾人前来观礼旁听,专门扯皮辩论。同时间可以开十几个议题,也不耽误什么,但是在长安西京台內,就是处理事务,细化方案,推动具体落实。

引经据典的去引经据典,处理事务的去处理事务。

任何制度都是无法让人闭上嘴的,这一点在后世白色恐怖统治之下,依旧有暗流涌动,就可以证明强硬的行政,或是刑罚,甚至屠杀的手段,都无法彻底的阻挡民眾之口,那么就何必去阻挡,不如改成疏导呢?

长老院,就是用来专门议政的。

虽然称之为长老院,但是实际上並不只有长老才能入院,而是让地方士族乡绅入院。

爭辩,议政,虽然有时候会出现异口同声的情况,但是也同样的会出现因为意见不同而导致肝火大盛,这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让这些地方的士族乡绅有参政议政的权力,同时也避免其相互抱团,为祸地方。

『长老院每年可提一政案,由长老院动议而成,三分之二同意递送上达,每项提案需经儒(道德论证)、法(律令论证)、墨(实效论证)三轮质询,通达可行,便可提交丞相,或是尚书令之处审核,附加成本、收益、风险三损益预计之后,再行驳回,或是施行。』

斐潜笑著,『最重要一点,大汉长老院,设於京都。』

庞统一时没能反应过来。

斐潜依旧笑著,『居京者,大不易啊!』

庞统恍然,顿时抚掌而笑,『主公此策甚妙!』

地方士族乡绅,先天上有追求权力的渴望,这一点无论是在古今中外都是相同的,如果切断这些人晋升的通道,他们就会想用其他的办法来实施。

大汉初期的刘邦割草开无双,动不动就邀请地方乡绅全家老小到长安做客,实在是有些简单粗暴,而斐潜现在的模式就是『不请自来』,而一旦来到了京都之后……

普通吃喝居住当然也不算是什么,但是一旦想要奢侈一些,品质一点的话,那么这消费就是哐哐往上飆升啊!

就像是后世大都市,十元吃饱的有,一口一万的也有。

而且斐潜相信,一旦形成了长老院议案的模式,必然就会催生出一种『议案掮客』的群体,专门游说长老会內部的这些人进行利益交换,便是开启新一轮的养猪模式,这也就是另外的效用了……

一旦斐潜的这个『大丞相+尚书台三经六部+长老会』三角制衡的模式形成,这种体制最革命性的影响在於提前孵化出『政治契约』精神,而这恰恰是华夏古代封建制度当中最为缺乏的东西。

政治需要『契约』,而不是『杯酒释兵权』,亦或是『二桃杀三士』。

干得好,不能只能剩下『狡兔死走狗烹』,乾的不好,也不能『病退告老』就算是完事。

华夏自从儒家提出了『天命之子』概念之后,就形成了『单向契约』的模式,皇帝拥有最高解释权,最高裁决权,最终施行权,又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同时还是观眾。

儒家则是在皇帝这个主干上寄生的藤蔓,在替皇帝扫平周边的同时,也活生生的绞死了一代代的皇帝,吸血壮大,然后寄生在下一个王朝身上。

所以皇帝和儒家,都必须倒下,鯨落方可万物生。

而万物之中,最重要的就是『政治契约』。

汉代不缺『契约』。

汉代的『先令券书』等民间契约文书的高度发达,与政治领域的非契约性形成鲜明反差。

斐潜特意留下了吕布,实际上就是为了铺垫出『政治契约』的重要性。

只有『功臣』不死,华夏之中能人才会尽情施展,否则要么就像是韩信这样,被归咎於『自伐其功』,將刘邦的这种政治背叛定义为道德缺陷而非制度问题,而导致每一个上台的『权臣』,最后都必须要考虑自己,以及自己的家族究竟要怎么活下去……

甲鱼的自污,也是对於这个病症的提醒。

大汉之中,王莽,霍光等人,又加重了这个病症,也导致了『政治契约』表面上一再签署確认,但是实际上双方都在怀疑下一刻会不会遭遇背叛,自己菊不保。

甚至包括现在的刘协和曹操,也是如此。

那么等斐潜掌控了山东,刘协原本和曹操之间的矛盾,也就会转移到了斐潜身上。

按照原本的旧有道路,斐潜剩下的也就是再次废帝,养一头猪,度过几十年,然后像是霍光一样人一死,族就灭,要么就是类似於王莽曹丕,试图用禪让来解决政治继承权的正统问题。

而这两者,显然都不是什么好办法。

所以,斐潜想到了这样的一套新模式,一条新道路。

当『议案、执行、反馈』成为制度闭环,华夏传统的统治合法性也就渐渐地会从『天命』转向『履约』。毕竟所谓的皇帝,朝堂,是所有这个国家的百姓民眾过渡了一部分的权利,而形成的通用维持秩序机构,是组织生產,保障生活,抵御外敌的机构,这本身就是『政治契约』,是双向的,而不是某个人,或是某些人的彰显无能,满足私慾之所。

一旦形成华夏的政治契约,或许就会將华夏民族带向一个更高更灿烂的巔峰。

当然,受限於农业文明基础生產力生產技术等的制约,斐潜的这种新体制最终很大可能会演变为士大夫民主制而非近现代议会制,不过这也就是后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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