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她从初中开始的偶像就是ellison,摇滚天王,十分潇洒放荡不羁。

她真的是太喜欢他的作品和性格了。

顾权年听完之后,感觉心底有点从未有过的陌生情愫。

十年前。他十年前,应该是在英国伦敦大学读博士吧?

人人都说他天之骄子,让人羡慕,不敢仰望。

他之前也觉得自己是十分成功的人,可是现在看看顾维南,一个只上了大学,毕生没有多大追求的人,却让他立马就觉得不爽了!

十年前的顾维南,竟然就能够和他的未婚妻一起追崇偶像,各处欢快游乐。

顾大boss越想,就越觉得顾维南太碍眼了。

于是他决定,就连周日一天的假,以后也不让顾维南歇了!

顾维南还没有意识到自己沦落成了这种悲惨命运,还在一个劲的回味自己的偶像。

此时天幕已黑,时莞看了看房间,拍拍顾维南肩膀说:“晚饭我就不吃了,你们自己解决吧。我去你平常住的那间房间了。”

顾权年一听,立马觉得不对劲。

他蹙眉冷凝,问她:“你去哪里?”

时莞将手机装回口袋里,回答:“房间啊。”

“你要在这里睡?”顾权年冷声质问。

时莞觉得这没什么意外的,“当然了,我以前经常来这里睡。”

“绝对不行!”顾权年当即否决,“你现在可是我的未婚妻,怎么能在别的男人家里睡?”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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