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他也知道艳华比林燕优秀,纯贤妻良母型的,娶到家绝对错不了。说不心动是假的,但不能见到一个心动的就和人家谈恋爱吧,哪成啥了?
想到这的时候老谭禁不住骂了自己一句,心说话还是那时候年轻,比较单纯,要是搁现在早就不那么想了,不当场拿下才怪呢。
这也就说说,心理活动而已,真要是回到当年还是那样——年轻时都不敢现在就敢了?鬼才相信。
但这段回忆无疑是令人高兴的,冲淡了刚才的伤心。
老谭喝了口酒,吃了个饺子,思绪还在继续。
他想到了结婚后的第一个春节。
按农村习俗结完婚的第一个年新媳妇必须在婆家过,这是规矩。然后正月初二小两口回娘家。但那个年林燕没跟老谭回老家过,而是也个人回了娘家。
当老谭在怎么说也没用的情况下,看着林燕大包小裹的上了回娘家的客车后,他当时想到的第一件事是过完年就离婚,说啥也不跟这个女人过了;想到的第二件事是自己一个人回家过年该咋说,母亲见儿媳妇没回来该咋想——
其实那时候离婚就好了。
他自言自语。
但那时候能离婚吗?不能,因为林燕已经有了身孕。
哎,看来啥都是命中注定的,人呀,争不过命。
老谭把杯里的酒喝下,又倒上一杯。
老谭想起了张丽陪着过的那个年,也就是几年前的那个。
大年初一那天他支扩犯了,大口大口的吐血,把张丽吓坏了,赶紧引着他去诊所打吊瓶。在诊所张丽陪着他照顾他,犹如妻子。
张丽是他这辈子最对不起的女人,但对不起又有什么办法呢?我们退一步说,如果老谭是那样见一个爱一个的人,那么艳华应该先林燕成他媳妇,轮不到张丽。
在感情的问题上老谭做的永远没他的工作好,说实话他愿意去爱也渴望被爱,但骨子里被从小接受的传统教育束缚着,还有来自家庭的因素——别看母亲是个农村老太太,但她不允许自己的子女有离婚的,那会被人讲究。
当然,客观因素不能决定主观想法,但绝对是有影响的。所以老谭才到得了癌症后提出离婚,要是不得癌症估计还不能离。
这也是他这个人的悲哀,性格使然为人处世的方式使然。
怎么说呢,人无完人金无足赤。我们都希望小说中的主角是高大尚那种的,并且结局完美。这主要的原因是我们的现实生活不够完美,总有着缺憾和不尽人意,就希望在小说中寻找到希望。
可现实生活就是如此,不好摆脱。
老谭已不是年轻人,四十六了,激情燃烧的岁月已过,留下的只是平淡和认真的琐碎。
好在我们的张丽找到了人生归宿,老黄对她是百般呵护疼爱有加,这也行了。
人这一辈子还求啥呢?求得不就是在吃喝不愁的情况下,和自己爱的同时也爱自己的人白头偕老相守一生吗。
这就是幸福。
张丽,这杯酒敬你,祝你和老黄天天快乐,身体健康,白头偕老!
老谭把酒干了,再次倒满。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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